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2018-08-11 15:45:33      点击: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征集范围
1、反映湘鄂赣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
    2、宜春市地域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有关文献。
    5、反映历史上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的文献、文物。
    6、自鸦片战争以来,湘鄂赣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及社会变革、社会生活变化等方面遗留下来的重要文物、资料和照片。
    7、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反映湘鄂赣人民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有关文物、资料和照片。
    8、万载县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资料。
    9、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
二、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三、入藏程序
    1、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
    2、会同市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定名。
    3、修复保护。
    4、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四、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
    组  长:晏  扬
    副组长:杨志广  陈清飞
    成  员:胡冬秀  邱吉应  冯棋  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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