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公益鉴定服务制度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和规范我县民间收藏活动,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凝聚社会力量保护好中华历史文化遗产,特面向社会制订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常态化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
一,鉴定活动时间
我馆常年开展常态化公益鉴定服务,原则上定于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或6月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集中开展一次公益鉴定服务。
二,鉴定地点
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多功能厅
三,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的范围
因湘鄂赣革命纪念馆革命场馆属性,公益鉴定服务的范围主要以革命文物(红色藏品)为主,历史文物为辅。特别需要注意,有几类民间藏品不予鉴定:
1.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
3.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4.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超出鉴定范围的。
四,个人收藏文物进行鉴定咨询的流程
1.电话预约,提出申请;
2.根据约好的时间到达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本馆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存档;
3.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向申请人提供《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同意并签名后,本馆工作人员方可受理;
4.鉴定中,我馆专家应口头告知申请人鉴定咨询意见供其参考,如果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我馆专家需在十日内做出答复。
五,特别说明
由于我馆的公益性鉴定属于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公益性活动,因此只提供口头的意见结果,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和拍卖、质押、出售、赠与、继承等任何其它相关用途。
附件:湘鄂赣革命纪念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湘鄂赣革命纪念馆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湘鄂赣革命纪念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在湘鄂赣革命纪念馆申请藏品公益性鉴定咨询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保证所持有藏品不涉及以下内容:
(一)盗掘、盗窃、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二)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三)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四)超出鉴定咨询范围: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二、在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公益鉴定咨询的鉴定咨询活动中,不进行任何与藏品鉴定咨询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本人确认并同意,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点给出的鉴定咨询倾向性意见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与、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不在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点讨论或争议。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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