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赣革命纪念馆支委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4-03-14 09:23:1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支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党史教育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支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支委领导班子、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出台支持意识形态工作的政策措施,安排意识形态工作经费。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六个纳入”:

1.纳入支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支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纪念馆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支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支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成员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作为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6.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支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江西日报、宜春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带头推进和使用“学习强国”平台,使“学习强国”成为我馆党员干部的“线上加油站”,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主动性、坚定性。

2.支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我馆党员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支委中心组学习和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平台阵地的管理;建立健全支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每年进行 1 次考核;加强我馆讲解员队伍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

2.推进“互联网+宣传”工作,建立本馆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矩阵。

3.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力度,定期推送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斗争史、红色故事等,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支委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2.加强我馆讲解员队伍建设,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敏感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考核

纪念馆支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

六、责任追究

全馆领导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湘鄂赣革命纪念馆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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